
陈丽娟律师
北京华沛德权(武汉)律师事务所
14201201711623491
18164248483
湖北省武汉市香港路武汉央座34层
一方出轨对判决有影响吗?
当夫妻中的一方被证实存在婚外情或重婚等违反婚姻忠诚义务的行为时,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法院可能会考虑该因素来决定财产如何分配以及是否支持无过错方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具体而言,如果能够证明对方因与他人同居而导致了婚姻关系破裂,则受害方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要求损害赔偿;同时,在财产分割上也可能给予无过错方适当倾斜。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后探视孩子时间如何定?
离婚后关于孩子的探视时间安排,首先应当遵循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如果父母能够就探视权的具体实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这种协议通常会被法院认可并支持执行。但若双方无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根据子女的最佳利益原则来决定具体的探视方案。在做出裁决时,法官会综合考虑包括但不限于孩子年龄、健康状况、教育需求等因素,并确保任何一方的行为不会对孩子造成不利影响。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虽然我国法律并未直接将“出轨”作为离婚判决的法定理由之一,但在实际操作中,对于那些严重违背婚姻道德底线的行为,如长期与第三者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甚至共同生活的情况,法院在审理相关离婚案件时往往会酌情予以考量,并据此作出有利于保护无过错方权益的裁决。